科技司作为政府部门内设机构,主要负责所属领域的科技发展规划与政策实施。例如,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组织拟订行业技术规范标准,指导重大科技专项落地[1] ;农业农村部科学技术司起草农业科技政策,推动农业技术集成示范[3] 。2023年机构改革后,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职责划入国家发展改革委,强化科技司在专业领域的统筹作用[4] [5] 。
根据2023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科技部将农业农村发展规划职责划入农业农村部,相关科技司职能调整[4] [5] 。调整后,科技部保留基础研究、国家实验室建设等核心职责,其内设机构优化为办公厅、战略规划司、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司、资源配置与管理司、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司、重大专项司、基础研究司、高新技术司、农村科技司、社会发展科技司、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司、外国专家服务司、引进国外智力管理司、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人事司等内设机构[6] [7] 。
截至2025年,科技司通过部际协作推动跨领域科技创新。农业农村部科学技术司与中国科学院联合开展农业关键技术攻关[3]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组织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行业技术基础工作;组织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1] 。改革后的科技司强化项目资金监管,完善科技评估与诚信体系建设[2] 。
科技司人员编制规模依据所属部门差异较大。科学技术部机关行政编制为364名(截至2018年数据)[2] [7] ,而农业农村部科学技术司通过动态调配保障农业科技项目管理需求[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