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建置很早,在夏商属荆州,战国时属楚。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置耒县,因耒水而命名,隶长沙郡。 耒阳市
西汉高祖五年(前202年),以其治位耒水之北,更名耒阳县,隶属桂阳郡。
王莽新朝开凤元年(14年),改耒阳县为南平亭,隶南平郡(桂阳郡改)。
东汉建武年间(25~26年),废南平亭,复耒阳为县,隶桂阳郡,属荆州刺史部。东汉献帝建安十三年(208年),“刘豫州”据荆州,取桂阳,耒隶之。蜀汉(222年)隶桂阳郡,属荆州刺史。章武二年(222年)八月荆襄属吴,耒阳仍隶桂阳郡。吴孙亮(252~258年)析县地为新宁、新平、梨阳、耒阳四县,耒阳属桂阳郡。
西晋(256~316年)耒阳仍隶桂阳郡,初属湘州,复属荆州。改梨阳县为利阳县,仍属湘东郡。东晋孝武帝太元二十年(395年),撤利阳并入耒阳,隶桂阳郡,属江州。
南北朝时,南朝宋、齐至梁天正元年(420~551年),耒阳县隶桂阳郡,属湘州。梁元帝时(552~554年),迁耒阳县治于列敖山口,改隶湘东郡,上属湘洲。陈朝未变。
隋文帝开皇九年(589年)平陈,耒阳县更为涞阴县,以其治位于耒阳水之阴也(水之东为阴),置衡州,县属之。
唐武德四年(621年),复名耒阳县,治所迁回汉晋故治,隶衡州。贞观元年(627年)起,上属江南道。昭宗乾宁三年(896年)马殷据潭州,称楚王,衡州俱系统属,耒属焉,历梁、唐、晋、汉,凡五十六年,皆马殷地。
南唐保大九年(951年)李璟时,刘仁瞻取岳州,命边镐自袁州取长沙而楚天,十年(952年)武平节度使周行逢取潭州,子保叔嗣衡洲刺史,而耒阳属南唐,名仍旧。
宋朝,改名为耒阳县,隶衡州衡阳郡,属荆湖南路安抚司。
元世祖至元年十九年(1282年),因耒阳民众繁富,升为州,直隶湖广行省湖南道宣尉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