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表达能力是在语言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基础上发展的一种语用能力[1]
语用能力(Pragmatic Competence),它是指同N. Chomsky提出的语言能力(Linguistic Competence)相对的一种使用自己所掌握的语言(一般指母语)来达到交际目的的能力。它是指能正确而灵活地把语言材料组织成话语,从而准确地表达某种特定思想内容的能力,故称之为“表达能力”(Expression Competence)。
言语表达总是为着一定的交际目的、在特定时空条件下针对具体对象来表达思想内容的。因此,作为交际能力(Communicate competence)重要构成部分之一的语言能力,应该由以下几方面的能力组成:
一是根据表达内容选择语言材料并组成话语形式的能力。其中口语表达诉之于语音,书面表达形之于文字,因而在选择与组合能力上又有所区别。
二、是根据表达目的进行自我调控的能力。一旦察觉偏离目的,就应及时进行自我调控。
三、是针对交际对象——听者或读者的可接受性选择语言材料和调整话语形式的能力。
四、是言语表达同言语环境相适应的能力。这同样要通过对语言材料的选择和话语形式的组合与调整来实现。
这四种能力虽然各有侧重,但不管是依据所要表达的内容或表达的目的来运用语言也好,还是针对交流对象或言语环境来运用语言也罢,都集中在对语言材料的选择和话语形式的组合、调整上。因此,通晓所用的语言文字,极尽语言文字的一切可能性,达到熟练运用的程度,便是提高表达能力的关键所在。而这又是通过后天的培养和说、写训练才能获得的。故母语教育和训练必须从幼儿教育开始,一直坚持到小学和初、高中阶段;否则,即使具备了语言能力这种潜在条件,要想获得很强的表达能力是不可能的。
二、表达能力是一种智能的言语外化
一个人言语表达能力的产生,不单纯依靠对语言文字的熟练掌握和运用,还与智能的高低密切相关。我国先秦时期的思想家韩非说过:“所谓智者,微妙之言也。”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中对“智”的解释是:“智,识词也。”17世纪,德国与牛顿齐名的科学家莱布尼兹(G. Leibniz)也曾说过:“语言是人心智的最好的镜子。”这都说明了语言(实指言语表达)与智力的密切关系。
所谓“智力”,我国新版辞海缩印本有一个简明而精当的定义:“智力通常称‘智慧’,指学习、记忆、思维、认识客观事物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其核心是思维能力。”语言虽然不是思维的唯一载体,却可以肯定它是思维的主要物质载体,言语表达能力的强弱是智力高低的表现形式,故韩非所谓的“智者,微妙之言也”是一种符合客观实际的概括,古今中外一些能言善辩之士都是智力得到高度发展的幸运者。
而智力是在掌握人类知识经验和从事社会实践活动中发展起来的,但又不等于知识和实践,它是先天因素、社会历史遗产和教育影响及个人努力几个方面互相作用的产物。言语表达能力的高低与先天素质通过后天继承社会历史遗产和接受教育的程度分不开,据此我们将一个人的言语表达能力视为他的智力的一种言语的外化。因此,要发展言语表达能力,就必须同发展智力水平结合起来,以获得互相促进的思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