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定义的不同,无神论可以分为强无神论(或显无神论,explicit atheism)和弱无神论(或隐无神论,implicit atheism)。强无神论明确声称神不存在,类似于对无神论的狭义定义。很多情况下,无神论其实是指强无神论。弱无神论则类似于广义定义下的无神论,即一切不是有神论的关于神的思想。这样一来,弱无神论包括不可知论。无神论是仅仅指强无神论,还是应该包括弱无神论的问题存在很大争议。
成为无神论者不需要任何诸如皈依或洗礼之类的仪式,因此对于无神论者不容易判断。只有少数声称自己是无神论者的人,一般可以肯定其是无神论者,新世纪无神论者越来越多,只是由于传统西方国家不明确表示。
否定神、鬼迷信和宗教神学的理论,它是一种认为神或鬼魂是不存在的哲学思想。历史上的无神论一般都提倡理性和科学,反对信仰主义和蒙昧主义,反对传统宗教的精神束缚,讴歌人的尊严和自由,与“启蒙思想”具有类似的性质和意义。一般说来,唯物主义者同时也是无神论者,无神论者通常是“自由思想家”的同义语。
当代人们说的无神论一般是指完全否定任何超自然,或一个与肉身无关的灵魂的存在。
在西方国家,无神论者其实只是不可知论者,而在东方国家,如中国,一般的无神论一般都指一种认为根本没有超自然存在的理论。在西方人来讲,不可知论者只是“没有宗教信仰”,且信仰总是被等同于宗教,其实宗教是一种特殊的存在。
对无神论的定义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一个无神论者对神的“不信”需要到一个什么程度。无神论的定义有时包括了对有神信仰的简单缺失。这个宽泛的定义可以把连同新生儿在内的许多从未为接触过有神论概念的人涵盖进去。如1772年霍尔巴赫所说:“儿童生来即是无神论者;他们对“上帝”(是什么)没有概念。”同样地,乔治·H·史密斯在1979年说道:“对有神概念不熟悉的人即为无神论者,因为他不信神。这个分类同样包含了那些已经有能力去把握,但实际上并没有清楚意识到神灵概念的儿童们。儿童们对神的不信仰使他们成为了无神论者。”史密斯创造了隐无神论一词表示“缺乏信仰但并非有意抵制”,同时也创造了显无神论指代“对自己的不信仰有明确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