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省委有关文艺工作的方针政策,了解全省文艺界情况,为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服务。
二、了解把握文艺舆情,加强对广大文艺工作者的思想政治引领。
三、引导全省广大文艺工作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开展主题文艺实践活动,推出文艺精品,培养优秀文艺人才。
四、联系和服务基层、创作一线文艺工作者和新文艺组织、新文艺群体。
五、组织开展艺术交流、创作培训、成果展示、文艺人才培养举荐、优秀作品扶持、职称评审等工作,推进网上文联建设和网络文艺发展,拓宽服务渠道,提升会员服务管理水平。
六、发挥行业建设主导作用,强化行业服务、行业管理、行业自律,开展文艺界行风建设、文艺维权等工作。
七、完成省委交办的其他任务。[3]
机关党委办公室(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群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培训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主席团、委员和各协会主席团推荐、考察工作,负责委员、主席团履职管理制度的落实执行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与办公室合署办公。
组织联络部
负责与中国文联、省级文联、全省各团体会员以及新文艺组织、新文艺群体的联络、协调工作,负责文联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负责主席团、委员以及协会管理制度的起草制定,负责协调本系统全省性文艺奖项的评选工作,负责协调组织文艺家开展文艺创作活动,负责对外文化交流、宣传以及有关外事工作,负责文艺志愿服务工作,负责文艺界行风建设和自律维权工作,指导各文艺家协会文化产业发展工作,负责机关文字综合和活动、会议组织工作,负责网络平台和网上文联建设。
理论研究部
负责行业和重大课题调研,了解和把握文艺舆情,开展行业规划、宏观行业政策研究,负责大型活动或者重要会议组织工作,负责《辽宁文艺界》编辑出版工作。[7]
辽宁省文联现有机关事业编制49名,设主席1名(正厅长级),副主席3名(副厅长级)。机关下设3个内设机构:机关党委办公室(办公室)、组织联络部、理论研究部。省文联所属12个文艺家协会:辽宁省戏剧家协会、辽宁省音乐家协会、辽宁省美术家协会、辽宁省摄影家协会、辽宁省书法家协会、辽宁省曲艺家协会、辽宁省舞蹈家协会、辽宁省电影家协会、辽宁省杂技家协会、辽宁省民间文艺家协会、辽宁省电视艺术家协会、辽宁省文艺评论家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