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是鄂温克族的民族自称,其意思是“住在大山林中的人们”。历史上,由于居住地域的关系,鄂温克人对大兴安岭一带的大山林,包括外兴安岭至阿玛扎尔河、勒拿河上游等地域统称“额格都乌日”或“额格登”(鄂温克语意“大山”)。另外还有一种说法:“鄂温克”的意思是“下山的人们”或“住在南山坡的人们”。上述两种解释都说明鄂温克人是大山林中的狩猎民族。而随着历史的发展,有一部分走出山林迁居草原和河谷平原地带,有一部分依旧留在山林。“鄂温克”这一称呼,反映了鄂温克族与山林有着密切联系的古老历史和生活。
由于历史上的迁徙而形成的居住地域的不同,不同地区的鄂温克人曾被其他民族分别称为“索伦”、“通古斯”和“使鹿”。
“索伦”这一称呼,早在天聪八年(1634年)的《清太宗实录》中就有记载。在相当的历史时期,被称为“索伦”的不仅包括鄂温克族,而且也包括达斡尔族和鄂伦春族。以后,其他民族逐渐从“索伦”中分别出来,“索伦”便成为仅对鄂温克族的称呼。到本世纪50年代初期,被称为“索伦”的鄂温克族,是指居住在今鄂温克旗、阿荣旗、扎兰屯市、莫力达瓦旗和鄂伦春旗等地的鄂温克人,他们占鄂温克族总人口的大多数。
“通古斯”,主要是对居住在陈旗的鄂温克人的称呼。在鄂温克旗的锡尼河流域也有一部分被称为“通古斯”的鄂温克人。
使鹿鄂温克,是对内蒙古自治区根河市敖鲁古雅鄂温克民族乡的鄂温克人的称呼。历史上被称为“使鹿部”“雅库特”。[5]
历史上,尽管不同地区的鄂温克族有着被其他民族的不同称呼,但他们都自称为“鄂温克”,是统一的鄂温克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党和人民政府经过调查了解,根据鄂温克族人民的意愿,于1958年决定将“索伦”、“通古斯”、“雅库特”的称呼取消,统一称为鄂温克族,恢复了历史的本来面目。
鄂温克族族源由于资料较少,学术界说法不一。主要有室韦说及靺鞨安居骨部说。
1983年内蒙古人民出版社出版的《鄂温克族简史》认为,早在公元前2000年,即铜石器并用时代,鄂温克族的祖先就居住在外贝加尔湖和贝加尔湖沿岸地区。
据考古发掘,在色楞格河左岸上班斯克村对面的佛凡诺夫山上发现一个人体骨骼,其衣服上带着数十个闪闪发光的贝壳制的圆环,圆环所在位置与鄂温克人胸前所戴串珠以及萨满巫师的法衣上缀饰的贝壳圆环的位置完全一样。此外,还发现死者的一些白玉制的大圆环,与17至18世纪鄂温克人古代服装上的圆环毫无差别。由此证明,最迟在铜石器并用时代,鄂温克人的祖先已居住在贝加尔湖一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