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卫队长期服役奖章(SSLongServiceAwards),德文为“SS-Dienstauszeichnung”,确切叫法应该是“武装党卫队长期服役奖章”。希特勒在1938年1月30日设立党卫队自己的长期服役奖章,以国家形式正式进行认可,同时间设立的还有警察服役章。党卫队长期服役章其实并不是授予所有党卫队成员,仅仅授予武装党卫队成员,包括党卫队别动队(SS-Verfügungstruppen)、骷髅队(SS-Totenkopfverbande)和准军官学员(SS-Junkerschulen)。而普通党卫队成员和SD是没有资格的,他们授予纳粹党长期服役章。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武装党卫队正式成为国家武装力量序列,具有资格授予国防军服役奖章,而对于武装党卫队来说,似乎更喜欢国防军服役章,因此党卫队服役章并没有广泛授予。奖章的设计是慕尼黑KarlDiebitsch教授,一级突击队大队长(Obersturmbannführer),希姆莱私人艺术顾问,德国著名艺术家,他设计警察和党卫队佩剑、短刀、党卫队印记等。
1935年3月15日,希特勒在柏林宣布撕毁凡尔赛条约。3月16日,德国恢复征兵制,希特勒下令成立完全军事化的党卫队组织。武装党卫队服役时间就从1935年算起,长期服役奖章是1938年设立,一直到1939年5月才制作出来,因为到1939年才有人有资格被授予4年服役章。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武装党卫队服役时间成倍计算,也就是1939-1945年按12年服役计算,因此到1941年才有资格获得8年服役章,1943年才有资格授予12年服役章,至于25年服役章根本没有被授予。(有些资料把服役时间从1925年算起,计算方法类似纳粹党服役奖章,笔者详细做比较和计算,认为从1935年计算是比较合适的,希姆莱也仅仅佩戴过12年服役章,虽然他并没有资格,但可以从侧面证明这个结论。)
4年长期服役奖章:授予在武装党卫队组织服役4年的军士和士兵;
8年长期服役奖章:授予在武装党卫队组织服役8年的军官、军士和士兵;
12年长期服役奖章:授予在武装党卫队组织服役12年军官、军士和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