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高宗弘历即乾隆皇帝(1711—1799,1736—1795在位)即位以后,热衷朝廷修史活动。究其原因,乃希望由官方垄断历史编纂,再由他扮演历史判官,操纵其中的笔削褒贬。 除编纂史籍外,弘历还要重修前代的史书,使它们能“传信示公”,为当时多民族共存的政治环境服务(详第四节)。就前代的史书来说,弘历最关注的是《辽史》《金史》和《元史》,三史的重修工作,历时十余年才完成。[1]
乾隆帝即位初年,便已指摘辽、金、元三史“不及前代,而《元史》成于仓猝,舛谬尤多”[2] 。不过到了乾隆十二年(1747)三月, 朝廷刻成二十一史,弘历才对三史作出具体的批评及展开重修的工作[3] 。
乾隆帝认为,辽、金、元三朝本身没有完善的条件,可供修史者凭藉。首先是民族隔阂:弘历指出,三朝均为边疆民族所建立,“非若唐、宋之兴于内地而据之也”。因此,“其臣虽有汉人通文墨者,非若唐、宋之始终一心于其主”。况且,民族之间,存在“语言有所不解,风尚有所不合”的现象[4] 。如以元朝为例,一方面是“蒙古人不深明汉文,宜其音韵弗合,名不正而言不顺,以致纪载失实”[5] 。另一方面,“汉人不解(蒙古)语义,错谬译出者,不胜屈指数”,其中多系“捉影之谈”,可谓“怪诞可笑”[6] 。
其次是三朝国祚短促:弘历指出,“辽、金、元皆立国不久,旋即逊出”,由于没有良好的规模,“则所纪载,欲其得中得实,盖亦难矣”[4] 。如以金朝为例,“金全盛时,索伦、蒙古亦皆所服属,幅员辽广,语音本各不同”。可是,“当时惟以国语为重,于汉文音义,未曾校正画一”,以致出现“声相近而字未恰合”,及“语似是而文有增损”的情况。“至于姓氏,惟当对音,而竟有译为汉姓者”[7] 。本来,金朝曾“制女直大小字”,可资稽查,可惜它们“未经流传中外,而又未经译以汉字,其后裔式微,遂无以考证”[8] 。以致后人“阅汉字《金史》,其用汉字音注国语者,本音几不可晓”[9] 。
基于上述原因,弘历讥诋“辽、金、元之史,成于汉人之手,所为如越人视秦人之肥瘠忽然”[4] ,所以难成“佳史”[4] ;又认为三史中,“纪边关以外荒略之地”比“纪内地”的部分,更“不能得中得实”[2] 。
乾隆朝的重修辽、金、元三史,并不是将三史全部修改,而是按《同文韵统》为例,重修三史〈国语解〉,及将三史中人、地、官名改正,其方针是“正其字,弗易其文”[10] 。所以弘历下令史官,“按照各史,不改其事,但将语言详加改正,锓板重修”[11] 。
三史的重修以《金史》最先。当清廷校刊二十一史时,弘历“因校阅《金史》,见所附〈国语解〉一篇,其中讹舛甚多”,于是在二十一史刻成后,仍“命大学士讷亲(?—1749)、张廷玉(1672—1755),尚书阿克敦(1685—1756)、侍郎舒赫德(1711—1777)用国朝校定切音,详为辨正,令读史者咸知金时本音本义,讹谬为之一洗,并注清文,以便考证”。弘历希望事成后,“用校正之本,易去其旧”,以求达到“考古信今,传世行远,均有裨焉”。不过,弘历下令改正的只限于官本,“其坊间原本,听其去留”[12] 。这是修订三史工作的第一项,当时是乾隆十二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