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末,原雨露负责人吴凯琪发起建立了雨露志愿者协会,协会志愿者年龄在12-18岁之间,其隶属于泰安公益志愿者协会,是市民政局注册下的公益组织的分支,主要负责带动更多的青少年加入到公益活动中来,服务社会、奉献社会。截至2013年12月31日,雨露志愿者共组织了,138次公益活动,累计公益服务4113小时,志愿者参与活动1331人次,爱心捐款9254.3元人民币。
非营利性社会青少年公益组织 雨露志愿者协会
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雨露志愿,润泽天下
雨露志愿者是指恩泽、恩惠、富有活力的新一代志愿者,象征着我们刚刚建立,富有朝气。也体现出我们是一个有爱心的团队,正用雨露微薄的力量,滋润着公益事业的成长。同时名字也响应了国家推行的“雨露扶贫计划” 宣传图
1、志愿者是无偿,不是开业、打工,而是不计报酬的; 环保行动
2、志愿者不是救世主,而是与被帮助者处于平等、互相尊重的地位。
3、志愿者不仅是给予了他们帮助,同时也得到了收获——自我的一种成长;
4、志愿者的出发点不是好奇心的满足,而是对社会的回报;
5、志愿者不是指挥者、教育者,而是用生命去影响生命。
一. 有爱心,热爱生活。作为志愿者要富有爱心,向往生活,不能把公益活动当做儿戏。 照顾老人
二. 甘于奉献,乐于奉献。谨记“为人民服务”。勇于付出,乐于付出,不能心存私心,自私自利。
三. 有集体观念,有主人翁精神。志愿者是一个团队,有着共同的追求,要做到与成员间齐心协力,积极听取协会的安排,不可擅自行动。
四. 不求名图利。既然参加公益活动,就是不求回报的,更不是追求名利的,无偿服务是做志愿者最基本的资格,不可妄想从中获取物质利益。
五. 有良好的文明礼仪。作为一名雨露志愿者,代表的是不仅是个人,更是全泰安市青少年良好的形象,在活动中要学会用微笑待人、礼貌待人、文明待人,不可做出有损志愿者形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