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大观元年(1107年),始置邛水县,属思州。宣和四年(1122年),废为堡。绍兴二年(1132年),复设邛水县,属思州安抚司。
元至元十六年(1279年),改邛水县为安定县。至元二十年(1283年),复名邛水县,另置晓隘、泸洞、赤溪等7处长官司。
明洪武五年(1372年),废泸洞、赤溪等长官司,分置团罗、得民、晓隘、坡带、邛水五长官司,属思州宣慰司。洪武二十年(1387年),并四司,设邛水一十五洞蛮夷长官司,司治荡洞(今长吉乡司前村),邛水司编户二里,上里十一洞,下里十洞,还有“边方七十二寨”,包括今三穗县境大部分地区。永乐十二年(1414年)三月,将邛水司改属镇远府。正统九年(1444年),邛水司置颇洞等16堡。天顺元年(1457年),邛水司复置颇洞、岑娄、八弓、得民4堡。万历三十年(1602年),梁(良)上、巴野(冶)归属镇远府。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置邛水县丞,属镇远县。
民国二年(1913年)8月,将邛水属之桂丹、圭仲划给剑河,将青溪县的南屯,镇远县的响水,剑河县的台烈、顺安(今顺洞),思县城(即岑巩)的大小河(即今桐林镇大部分地区)等地拨归邛水,在原邛水县丞基础上设置邛水县,属黔东(镇远)道。十二年(1923年),邛水县直属贵州省公署。十五年(1926年)6月,邛水县易名灵山县。十七年(1928年)4月,因上年“秋收丰稔,一禾三穗”,灵山县改名三穗县。二十四年(1935年)三穗县属镇远专署。 三穗县 位置图
1949年11月7日,三穗解放,由铜仁地委派员接管。12月下旬,正式明确三穗县属镇远专署;
1956年7月,三穗县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1959年1月,三穗、岑巩并入镇远县。 共2张 三穗县
1962年6月1日,恢复三穗县建置,仍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5]
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2月,将剑河县属南京堡划归三穗县报京管辖。三十年(1941年)12月,报京、冽洞拨归镇远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