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周时期,常宁就出现城址。 常宁城市风光带
秦汉时,属耒阳县。
三国吴,孙亮析耒阳西南地置新宁、新平二县。
东晋太元二十年(396年),并新平于新宁县。
唐天宝元年(742年),改新宁为常宁。五代及宋属长沙国。
元至元十九年(1282年),升为州,属湖南宣慰道。
明洪武三年(1370年),三月降为县,属湖广布政使司。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属湖南省第二行政督察区。
1949年10月12日,常宁和平解放,属湘南专区。
1952年4月,改属湘南行政区。
1954年7月,属湘南专区。
1996年11月26日,经国务院批准,撤常宁县设常宁市。[9][15]
1956年6月,撤区并乡,全县设2镇45乡。
1958年,撤乡实行政社合一,全县设15个人民公社。
1961年9月,恢复区建制,设9区2镇。
1978年,常宁县设9个区,2个区级镇,59个人民公社,919个生产大队。
1982年,恢复白沙镇、柏坊镇。
1984年,实行政社分设,乡设乡人民政府,乡以下的生产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镇以下仍设居民委员会与居民小组。同年,柏坊乡并入柏坊镇。 共3张 常宁地图
1985年5月,撤销荫田、湖亭、板桥3乡,设立荫田、盐湖、板桥3镇。8月,将塔山乡置蒲竹瑶族乡。12月撤销洋泉镇,大市乡改名为大市坪乡。
1986年12月,撤销官岭、新洲2乡,设立官岭、新河2镇。
1990年,全县共设9个区,3个区级镇,7个乡级镇,51个乡,1个瑶族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