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会的宗旨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科研道德和社会道德风尚。团结广大土壤肥料科技工作者,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提倡自觉运用唯物辩证法,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促进土壤、肥料科学技术进步,推动社会、经济发展。
广东省土壤学会于1963年月日在广州成立,广东省土壤学会分别于1963年、1979年12月、1982年10月、1986年11月、1990年10月、1994年11月、1998年11月、2002年11月召开了第一至八届全省代表大会,分别由陆发熹(第一、二、三届)、刘树基(四届)、朱世清(五届)、万洪富(第六、七、八届)理事长,现为第八届理事会,由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万洪富研究员任理事长,广东省土壤肥料总站郑惠典站长、广东省农科院土壤肥料研究所谢春生所长、华南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李华兴院长、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李定强所长任副理事长,由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吴志峰副所长、曾晓舵副主任分别担任正、副秘书长。[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中文名为广东省土壤学会(以下简称本会)
英文名为GUANGDONG SOCIETY OF SOIL SCIENCE (缩写GSSS)
第二条 本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由广东省土壤肥料科技工作者以及与之相关的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和管理工作者自愿参加而组成的全省性的非营利的社会学术组织,是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的团体成员;也是中国土壤学会和中国植物营养与肥料学会在广东省内的省级分会。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科研道德和社会道德风尚。团结广大土壤肥料科技工作者,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提倡自觉运用唯物辩证法,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促进土壤、肥料科学技术进步,推动社会、经济发展。
第四条 本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是广东省民政厅。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的住所在广东省广州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是:
(一) 组织土壤、肥料科技工作者,积极开展国内外土壤肥料科学的学术活动和学术交流,增进国内外土壤肥料界的友谊和团结;
(二) 对生产建设中遇到的土壤、肥料方面的重大课题,组织力量进行科学考察、研究,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