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经济主体都要最大化某些东西,但是因为主体的不同,所要求最大化的东西不同,如消费者最大化效用,企业最大化利润等。但是每个经济主体最大化的东西都是能给其带来满足的,所以依据满足程度的不同对选择进行排序。经济行为中一个经济人在面临任何一次选择时, 在符合法律道德并不影响他人利益的基础上,由于自利动机驱动,会选择自己能得到最大利益或者最符合自己利益的情况的行为,即收益减去成本最大。或者是指一个人综合各种因素或者在预算约束所允许的范围内做出一个最好的选择在数学上被称为最大化。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市场运作的主题是企业和个人。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都有着自己的目标,并以明智的方式追求这一目标。个人追求的目标就是效用最大化,即在个人可支配资源的约束条件下,使个人需要和愿望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企业追求的目标是利润的最大化。这里不对“利润”做纯经济学的分析,而仅指把利润定义为企业生产经营的总收入减去总费用的差额部分。利润最大化的含义就是:如果上述的差额是正值,则越大越好;如果是负值,则越小越好。利润最大化不过是效用最大化的变形,它突出了效用的货币收益方面,而忽略掉非货币收益方面。
效用最大化行为的观点:通常作为经济分析的基本假设。它并不是说任何一个市场主体的每一种经济选择和经济决策行为都达到了效用最大化的目标,而是说主体的行为可以用效用最大化的观点加以分析和预测。
消费者剩余则是一种市场选择,而不是消费者的个人选择。若要实现消费者剩余最大化,就必须在效用最大化的同时加上新的约束条件:市场的垄断程度。
显然,谈消费者剩余最大化,就离不开市场约束,否则谈消费者剩余最大化没有意义。比如,在完全竞争市场,消费者只要考虑效用最大化即可,不必考虑消费者剩余最大化,因为在各种市场中,完全竞争市场的消费者剩余就是最大的。
只有消费者处于不同的市场之中,考虑消费者剩余是否最大才有意义。比如过去公交是完全垄断的,那里恶劣的服务和极差的设施使消费者无可奈何。当消费者到海外转悠了一圈,发现加强公交经营的多元化竞争会提高服务质量,于是开始了国有企业的多元化改革。
厂商从事生产或出售商品的目的是为了赚取利润。如果总收益大于总成本,就会有剩余,这个剩余就是利润。值得注意的是,这里讲的利润,不包括正常利润,正常利润包括在总成本中,这里讲的利润是指超额利润。如果总收益等于总成本,厂商不亏不赚,只获得正常利润,如果总收益小于总成本,厂商便要发生亏损。
厂商从事生产或出售商品不仅要求获取利润,而且要求获取最大利润,厂商利润最大化原则就是产量的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的原则。边际收益是最后增加一单位销售量所增加的收益,边际成本是最后增加一单位产量所增加的成本。如果最后增加一单位产量的边际收益大于边际成本,就意味着增加产量可以增加总利润,于是厂商会继续增加产量,以实现最大利润目标。如果最后增加一单位产量的边际收益小于边际成本,那就意味着增加产量不仅不能增加利润,反而会发生亏损,这时厂商为了实现最大利润目标,就不会增加产量而会减少产量。只有在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时,厂商的总利润才能达到极大值。所以MR=MC成为利润极大化的条件,这一利润极大化条件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市场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