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无名氏《黄花峪》第二折:“听的道杀人放火偏精细,显出我些英雄神威。”[1]
作谓语、宾语、定语;用于坏人。[2]
示例
元·关汉卿《四春园》第二折:“一生杀人放火,打家截道,偷东摸西。”
明·施耐庵《水浒传》第三八回:“家住沂州翠岭东,杀人放火恣行凶。”
《古今小说·陈从善梅岭失浑家》:“今有南雄府府尹札付来报军情:有一强人……打家劫舍,杀人放火,百姓遭殃。”
清·李汝珍《镜花缘》第九十九回:也有钻穴逾垣在那里偷窃的,也有杀人放火在那里抢劫的。[1]
清·钱彩《说岳全传》第五十五回:“他本是杀人放火为生的主儿,被杨元帅收伏在麾下。”[1]
鲁迅《且介亭杂文二集·田军作序》:“‘若要官,杀人放火受招安;若要富,跟着行在卖酒醋。’这是当时的百姓提取了朝政的精华的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