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公布的《自然辩证法名词》第二版将理论体系术语总量扩展至2460条,涵盖科学哲学、技术哲学等8个领域[1] 。该体系起源于恩格斯1873-1882年间的手稿汇编,经苏联学者梁赞诺夫1925年系统编纂后形成学科框架[2] 。截止2024年,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历经十年修订,通过多轮专家论证与社会公示,最终确立其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二级学科的理论地位[1] 。
理论体系包含三大基本维度:
自然本体论(物质实在性与运动守恒性)[3]
认识方法论(人类改造自然的技术路径)[1]
理论体系(自然辩证法名词)[1][2]
在系统自然观领域,强调自然界的自组织演化机制与非线性相互作用。生态自然观部分则聚焦人类活动与生态承载力的辩证关系,构建"人-技术-自然"三位一体的分析模型[3] 。
理论体系发展过程中存在三大焦点争议:
辩证法是否适用于自然界(涉及恩格斯与马克思学术关系)[2]
学科名称由"自然辩证法"向"科学技术哲学"的转变[2]
马克思主义理论属性与意识形态功能的平衡[2][3]这些争论推动学科在2010-2024年间进行系统性修订,第二版新增案例研究方法论等364个术语[1]。
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理论体系在指导科技创新政策制定方面发挥基础作用[2] 。其分支领域"技术之道"理论模块,已应用于人工智能伦理、生态修复工程等实践领域。2024年修订版特别强化数字经济时代的理论适应性,新增"算法辩证观"等前沿术语[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