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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产目的是什么?是满足人们的需要。但是在现实中,生产活动常常偏离甚至背离满足人们需要的目的。撇开生产者的主观愿望不说,从社会上的各种产品与需要的关系来看,经常出现“五个不一致”:一是产品数量与人们的需要量不一致;二是产品质量与人们的需要不一致;三是产品种类与需要种类不一致;四是生产与需要在时间上不一致,有时的需要不能及时通过生产形成供给,等到形成供给后需要又发生了变化;五是生产与需要在空间上不一致,有些地方生产过剩,另一些地方生产不足,彼此之间又不能互通有无。
实际上,社会生产与人类需要的矛盾是一个基本矛盾,就象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矛盾、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矛盾是社会基本矛盾一样。这三个基本矛盾相互交织,相互作用,推动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
也许有人认为,人类需要是主观因素。其实,人类需要具有客观性。任何活着的人都必须在适于生存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条件下,同外界保持一定的物质、能量、信息和情感交流,需要占有、消费和使用适量的物质资料。当然,由于人是有意识的能动主体,其客观需要通常会形成自身的主观愿望;而且,一种需要往往有多种满足方式,在条件具备时,人们可以按自己的愿望选择富有个性的满足方式。所以,需要的具体表现形态和满足方式又带有主观性。但客观性是人类需要的本质属性,主观性是客观性的一种表现。此外,人类需要还具有多样性、层次性、变易性等重要性质。
马克思讲过:“没有生产,就没有消费;但是,没有消费,也就没有生产,因为如果没有消费,生产就没有目的。”“没有需要,就没有生产。”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9页)这些话说明了人类需要与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关系。一般来说,在社会生产与人类需要的矛盾中,人类需要决定社会生产的目的,是发展生产的动因和归宿,社会生产必须同人类需要相适应;社会生产状况和水平决定人类需要的满足方式和程度,制约和影响人类需要的变化。
现代社会生产的飞速发展,极大地刺激了人类需要,表现出无限的多样性,也为满足这些需要提供了物质条件。但是由于人口急剧增加和人均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各种自然资源的需要和消耗总量空前增加,有些资源已经趋于枯竭。人类必须控制自身数量和节制消费水平,使之稳定在地球生态系统允许的范围。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来看,人类需要的扩大应当有所节制,其满足方式和程度存在一定的界限。不是所有的需要都应当给予满足,也不是所有需要的满足方式都是合理的。前代人通过生产来满足自己的需要,不应损害后代满足需要的条件;一个国家和地区的人通过生产来满足自己的需要,不应损害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人满足需要的条件。在发展社会生产时,不可避免地涉及当前需要和长远需要、个体需要和整体需要、前代需要和后代需要、本地需要和外地需要、国内需要和国际需要等关系。只有全面、协调和持续发展社会生产,才能比较合理而均衡地满足各个方面和层次的需要。
社会生产与人类需要的矛盾贯穿人类社会始终。解决这一矛盾的活动构成社会生活的基本内容。人类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而不断改造自然和利用自然,从事社会生产,这种能力就是生产力。人在生产活动中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即生产关系,并形成上层建筑,由此产生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矛盾、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