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是为一定的阶级、民族、政治集团利益服务的。人民战争属于历史的范畴,伴随着阶级社会的产生而产生,也随着阶级的消亡而消亡。人民战争有广泛而深厚的政治基础,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代表社会的发展方向,能够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人民战争是正义战争,能动员人民群众广泛参加。 人民战争的力量源泉
毛泽东曾把中国殷商时期的周武王伐纣称为“当时的人民解放战争”;马克思和恩格斯把古罗马的斯巴达克起义,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意大利、普鲁士和西班牙等国人民反抗拿破仑一世侵略的战争,中国人民反抗英、法联军侵略的第二次鸦片战争,都称为人民战争。
在历史上,某些国家为了维护其反动统治,推行殖民主义或扩张主义政策,也标榜自己所进行的掠夺性战争为“全民战争”或“民众战争”,以掩盖其战争的真实性质。这类战争得不到广大人民真正的长期支持,不是真正的人民战争。中国历史上发生的可以称为人民战争的数百次农民战争,虽然在不同程度上打击了封建统治势力,推动了历史的发展,但由于农民小生产者的狭隘性和历史条件的限制,最后总是归于失败,或者成为改朝换代的工具。
近代,以孙中山为代表的中国资产阶级领导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的统治,结束了几千年的中国封建帝制,虽属人民战争性质,但由于资产阶级的软弱性,在政治上妥协退让,革命果实最终被帝国主义支持下的封建军阀所窃取。
无产阶级掌握革命领导权之后,在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下,充分动员和组织广大人民群众,实行彻底的人民战争,为争取阶级和民族的解放而奋斗。列宁领导的十月社会主义革命以及后来粉碎外国武装干涉和国内反革命势力进攻所进行的武装斗争,斯大林领导的苏联卫国战争,都是彻底的人民战争。
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领导的人民战争,是对中国历史上人民战争思想的继承与发展,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人民战争的理论在中国革命战争中的具体运用与实践。随着革命斗争主要矛盾和客观形势的发展变化,在各个革命战争时期又有不同的特点和表现形式。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人民战争在敌强己弱的情况下,红军主要采取反“围剿”作战形式,依托农村根据地,打破敌之“围剿”,以求得生存和发展。
抗日战争时期,八路军、新四军和华南人民抗日游击队实行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和全面抗战,在敌后建立和发展根据地,广泛发动群众,开展地雷战、地道战、破袭战等各种形式的游击战争,并与各种非武装斗争形式紧密结合,同国民党军正面战场作战略上的相互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