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即原料和材料。原料(raw material)一般指来自矿业和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的产品;材料(processed material)一般指经过一些加工的原料。
原材料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修理备用件、包装材料、外购半成品等。
原材料是企业存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品种、规格较多,为加强对原材料的管理和核算,需要对其进行科学的分类。
原材料可分为: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修理用备件、包装材料、燃料。
原材料按其存放地点可分三类:在途物资,库存材料,委托加工物资。
明细分类的核算形式
原材料明细分类核算的财务组织通常有两种形式:
第一种,“两套帐”形式,其核算的工作量较大,而且重复记账;
第二种,“一套帐”形式,亦称“帐卡合一”。
收入的账务处理
1:收到结算凭证的同时将材料验收入库;
2:结算凭证先到、材料后入库;
3:材料先验收入库、结算凭证后到(分两种,一种已知价款,一种未知价款)。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要注意税金)
贷:银行存款 / 预付账款
借:在途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要注意税金)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预付账款,应付票据等)
收到材料后
借:原材料
贷:在途物资
3:此情况平时不处理 只有在月末的时候处理
第一种:不知价款的情况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下月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予以冲回:
借: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贷:原材料
第二种:知道价款的情况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
收到来料加工装配业务的原料、零件等,应当设置备查簿进行登记。
二、本科目可按材料的保管地点(仓库)、材料的类别、品种和规格等进行明细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