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屠杀一词被广泛用在有重大政治含义的,针对个人、公民,或小范围的军事杀戮行为上,如波士顿大屠杀。个人或小范围的谋杀行为有时也可能被描述为大屠杀,是一个对单方面的破坏,如某些学校枪击案件。
另外,大屠杀一词经常被用作政治和宣传目的,宣传经常给某些事件有选择的贴标签以使一件事变得敏感,如肯德州大学屠杀越战示威学生事件。在玛雅族印第安人曾被屠杀的危地马拉,人权委员会给大屠杀下的一个定义是:“大屠杀是指在同一地点杀害五人或五人以上,并且受害人没有防卫能力。”
哥伦比亚人所认为的大屠杀的被屠杀人数,要比危地马拉人所认为的被屠杀的人要多一些,
公元1世纪,攻占巴勒斯坦后,犹太人举行过多次大规模反抗罗马占领者的起义,但都遭到了罗马统治者的血腥镇压。到公元135年的犹太人起义再以惨遭失败为止。在这一个多世纪的时间里,罗马统治者屠杀了150万犹太人,最后把还把余者全部赶出巴勒斯坦土地,使他们流散到西欧完全处于落后的小生产的农牧社会。
徐州大屠杀是初平四年(193年),魏武帝曹操因为其父曹嵩被当时的徐州牧陶谦杀害,而实施报复,展开的一场惨绝人寰的大屠杀。 曹操
据《后汉书·刘虞公公孙瓒陶谦列传》记载:“初,曹操父嵩避难琅邪,时谦别将守阴平,士卒利嵩财宝,遂袭杀之。初平四年,曹操击谦,破彭城傅阳。谦退保郯,操攻之不能克,乃还。过拔取虑、雎陵、夏丘,皆屠之。凡杀男女数十万人,鸡犬无余,泗水为之不流,自是五县城保,无复行迹。[1] ”曹操攻下了彭城(今江苏徐州)、取虑(今安徽灵璧)、雎陵(今江苏徐州睢宁南)、夏丘(今安徽泗县)后,对几乎整个徐州居民展开血腥的屠杀,数十万人遇难,鸡犬无余,连徐州的泗水也为之不流,而徐州已经几乎没有人的踪影[1] ,可见曹操在此次屠杀中的残忍和屠杀的彻底。
南朝宋竟陵郡王刘诞,支持孝武帝刘骏讨平刘义宣之乱。后因功劳卓著,逐渐受到孝武帝的猜忌,被调离京中,移镇广陵。
大明三年(459年),刘骏“遣给事中戴明宝随阆袭诞”[6] ,刘诞“勒兵自卫”[6] ,于是,刘骏“遣车骑大将军沈庆之率大众讨诞。”[6]
最终,“秋七月己巳,克广陵城,斩诞。悉诛城内男丁,以女口为军赏”[7] 。
当成吉思汗所奠基的大元王朝在中国灭亡后,由征战已经迁徙到中亚北部地区,即今乌兹别克撒马尔罕、自称成吉思汗后裔、蒙古巴尔拉斯部人的“跛子帖木儿”1370年在中亚阿富汗的巴尔赫建立帖木儿帝国。帖木儿军队以蒙古钦察汗国、伊利汗国、乌兹别克国、阿富汗、亚美尼亚、土库曼、花剌子模,以中亚、西亚南部的伊朗、印度、伊拉克、苏丹、阿拉伯,以亚欧一带的奥斯曼、保加利亚、阿塞拜疆和格鲁吉亚等为敌对国。以著名的战争计划“三年攻击”“五年攻击”“七年攻击”,实施长达30年的血腥征服战争。136年的残酷统治,用“战场首级制”洗劫一个个文明古城、屠杀了中亚、西亚上百万富庶城镇和无辜的、属于城市精华的100多万居民。对中亚、西亚地区人民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