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时期"百姓"专指有姓氏的贵族阶层,与"黎民"(奴隶阶级)形成对立。据《白虎通义》记载,先秦时期'百姓'专指贵族阶层,贵族以姓氏作为氏族标识(如姬姓、姜姓),而平民无姓。春秋战国时期,新兴地主阶级打破传统姓氏制度,催生以官职、封地为姓的新姓氏体系[2] 。至汉代,随着刘邦建立平民政权,"百姓"逐渐演变为全民通用称谓。现代语言学考证显示,"老百姓"定型为固定词组的确切时间在汉代以后。
核心定义为"普通人民",强调与军政人员的区分标准。汉程网词典将其注音标准化为"lǎo bǎi xìng",国语辞典明确其指代"非官方、非军事的社会主体"。英语对应词汇包括"ordinary people"和"the person in the street",法语译为"les gens ordinaires"。现代辞典编纂史显示,1963年版《辞海》仅收"百姓"而漏载"老百姓",至20世纪末该词才被广泛收录。
平头百姓:方言中表"普通民众",在江淮官话、东北官话、西南官话中高频使用
黎民百姓:源自西周"黎"(众多)与"百姓"的合称,现多用于文学语境[1][2]
布衣黔首:古代指代穿粗布麻衣、以黑巾束发的平民,见《过秦论》等典籍[2]
草民生民:多见于古代奏章,指代普通民众[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