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主阶级是地主制经济下主要的统治阶级。它具有按封建等级制度划分的阶层。在中国,地主主要有以下几种: 地主阶级
①有具有较高社会地位、享有政治特权的世族地主、缙绅地主,他们凭借世袭的或非世袭的地位和特权,占有或强占、强买土地。他们隐瞒地产,少纳或转嫁田赋;并常合法地或非法地庇荫亲族和其他丁口。
②有社会地位较低、没有政治特权的庶民地主。他们主要是中小地主。他们既受豪强地主欺凌,又凭借财势,勾结官府,欺压乡民。由于土地可以买卖,地主阶级的成份常有变动。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取得地主身份所需土地的最低必要量降低,庶民地主在人数上的优势增大。在商品经济有了较大发展后,工商业者购买土地,出现工商业地主。 山东省沂南县依汶区农民拔掉地主立的界碑
顾名思义,是指集中了大量土地、拥有巨大的农业生产资料和财富的地主阶级。
以生产资料的个体所有和个体劳动为基础的社会集团。主要包括中农、小手工业者、小商人、自由职业者等。小资产阶级占有一小部分生产资料或少量财产,一般既不受剥削也不剥削别人,主要靠自己的劳动为生。但是,其中有一小部分有轻微的剥削。
概念可以套用小资产阶级,简单来说就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和大规模雇用劳动为基础的社会集团。出现在封建阶段后期,是地主阶级的奠基人。
他们三者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大地主阶级在本质上属于落后于资产阶级的阶级,是封建生产关系下的阶级,并不能推动社会进步。但其拥有的财富巨大,由于社会变化和自身原因可以转变为资产阶级,乃至大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有其独特的两面性,既要求打破地主土地私有制,又害怕激烈的市场竞争要求保留适度的市场封闭。所以,他们可能转变成中产阶级,也可能沦为破产平民。
中国封建制生产方式的主要形式。它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得到长期的充分的发展,具有典型性。
领主制经济是封建制生产方式的另一种形式。这种形式在中国封建社会中是否有过,学术界有不同意见。有人认为,西周或稍后的春秋时期的经济是领主制经济。井田制就是它的土地制度和经济组织形式。古籍中的“庶人”就是农奴,他们以“助”的形式向封建领主缴纳劳役地租。春秋以后,这种领主制经济逐步转化为地主制经济。有人认为,西周时期仍是奴隶社会,实行“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和“田里不鬻”的土地国有制,井田制就是这种土地制度的经营形式。春秋以后,这种奴隶制逐渐为土地私有的地主制经济所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