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南宋时,这里因地处水陆交通要冲而形成集镇。
元至元十四年(1277年)隶属华亭县。
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划华亭县的东北境内的长人、高昌、北亭、新江、海隅五乡为上海县,本地区为高昌乡二十七一三十保。
明弘治十六年(1503年)属西乡。
清嘉庆十年(1805年),划为高昌乡。嘉庆二十年属北新泾市。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分西乡为法华、虹桥、新泾、诸翟、江桥五个区。
清宣统元年(1909年),新泾、诸翟、虹桥、江桥合并为蒲淞镇。
民国元年(1912年),蒲淞镇改为蒲淞市。
民国十三年(1924年),划城市租界以外地区至吴淞为淞沪特别市,本地区属市管辖。
民国十六年(1927年)蒲淞市改为蒲淞区。
民国十七年(1928年),淞沪特别市扩大改称为上海特别市,本地区属蒲淞区。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汪伪时期蒲淞区改为羽林区。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9月,抗战胜利,恢复称蒲淞区。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本地区属上海市第二十五区。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初改称新泾区。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5月后,仍为新泾区。
1956年2月,撤销新泾、龙华、真如3区,建立西郊区。
1958年10月,撤销西郊区,其行政区域分别划人嘉定、宝山、上海3个县和邻近市区。划人上海县的部分区域并人解放人民公社。
1959年,新泾公社成立。
1984年,政社分设,建立新泾乡政府,下辖延安、虹古、天山、曙光、程桥、新泾、马家桥、绥宁、美满、双泾、努力等11个村。
1992年7月,新泾乡整建制划人长宁区。
1995年5月,撤销新泾乡建制,建立新泾镇,下辖天山、曙光、程桥、新泾、马家桥、绥宁、美满、双泾、努力9个村。[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