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投资,是对固定资产进行更新和扩大再生产的重要手段。通过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活动,国民经济不断采用先进技术装备,进一步调整经济结构和生产力的地区布局,奠定良好的技术经济基础,为不断发展国民经济提供实力,增添“后劲”。我国全民所有制单位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来源,主要来自于国家预算内投资,地方、部门和企业自筹投资,以及专业银行贷款等;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对外经济开放政策的实施,沿海地区向外向型经济发展战略转变,利用外资进行建设,也是固定资产投资重要的资金来源之一。这对于加快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了确保国民经济的良性循环,各类投资,尤其是全民所有制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其规模的扩大,必须同国家财力、物力的增长相适应。脱离实际的大规模投资,必然使国力无法承受,从而给国民经济的增长带来不利的影响。这是已被历史一再证明了的事实。因此,在建设投资中,必须从我国国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确定适度的投资规模,推动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