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石器时代,招远境内就有人类活动。
夏、商、周,属青州莱国地。
春秋时,齐侯迁莱于倪地,始属齐。
战国,为齐东郡。
秦,属齐郡东境。西汉高祖六年(前201年),在今市治西22千米处的西曲城村附近设曲城县,于黄县西南置惤县,今招远大部为当年青州东莱郡的曲城县和惤县地。东汉、曹魏、两晋因之。
北魏皇兴四年(470年),分青州置光州,析曲城县为曲城、东曲城县。此时招远市境为东曲城、曲城及惤县地,属光州东莱郡。
北齐天保七年(556年),并东曲城、曲成县入掖县,并惤县入黄县,仍属光州东莱郡。隋因之。 共3张 招远市
唐武德六年(623年),在今市治置罗峰镇,属河南道莱州郡掖县。五代因之。
北宋时,属河南道京东东路莱州郡掖县。
金初,属山东东路定海军掖县。天会九年(1131年),析黄县西南境和掖县东境,在罗峰镇建城,置招远县,属山东东路莱州。
元初,属山东东西道益都路总管府莱州。中统五年(1264年),属淄莱路。至元二年(1336年),属般阳路。
明洪武元年(1368年),属莱州府。洪武九年(1376年),属登州府。
清,因之。
民国二年(1913年),废府置道,招远属山东省胶东道,民国十四年(1925年),改属东海道。民国十七年(1928年),废道直隶山东省。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属山东省鲁东行辕第九专员区。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属山东省第七行政督察专员区,“七七事变”后,属山东省鲁东行辕第九行政督察专员区。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2月,招远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属胶东区行政公署西海督察专员公署。民国三十年(1941年)1月,招远县析为招远(俗称南招县,属西海区,1945年10月改属北海区)、招北县(属西海区,1942年8月改属北海区)。
1950年1月1日,招远、招北县合并,称招远县,属北海区。
1950年5月,属山东省莱阳专区。
1958年11月,属烟台专区。
1983年11月,改为烟台市辖县。
1991年12月21日,撤销招远县,设立招远市。由山东省直辖,烟台市代管。[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