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实业”思想萌芽于19世纪中叶。1859年,洪仁玕在《资政新篇》中首次提出兴办新式工矿、交通等资本主义企业,主张学习西方生产方式,被视为近代早期工业化构想[5] 。甲午战争后,民族危机加剧,清政府为挽救统治危机,将“振兴实业”纳入政策层面,推动官办企业商办化[4] 。
康有为:主张以“振兴实业”实现国家工业化,反对官办垄断,倡导私人资本自由经营,并将政治改革视为经济改革前提[3]。
孙中山:系统提出《实业计划》,强调“交通为实业之母”,主张修建铁路、港口等基础设施,并推行“开放主义”策略,吸引外资和技术发展重工业[1]。
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清政府设立矿务铁路总局、农工商总局等机构,鼓励民间兴办实业;商办工业在棉纺织、机器制造等领域快速发展,资产阶级力量逐步壮大[4] 。
“振兴实业”侧重经济领域全方位革新,而“实业救国”将实业发展与国家存亡直接关联,更具政治动员性[2] [6] 。两者均体现发展资本主义的诉求,但后者在半殖民地社会背景下未能实现[6]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