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5年12月,华盛顿大陆军的一名海军军官曾经在“艾尔弗雷德号”舰艇上升起一面旗帜,旗帜的左上角是缩小了的英国“米字旗”,其余部分排列着13条横条。它反映了英属北美殖民地温和派代表要求取得英帝国范圈内自治的主张。
1776年6月,乔治·华盛顿、乔治·罗斯上校和银行家罗伯特·莫里斯来到费城一位女裁缝——罗斯上校的侄媳贝琪·罗斯的小店铺[5] ,请她按照画家威廉·巴雷特设计的图案缝制一面旗帜。图案的左上角是蓝色长方形,上面无规则地排列着13颗白色六角星,其余部分是13条红白相间的横条。罗斯夫人建议把六角星改为五角星,排成一个圆圈,以更好地体现13个殖民地在争取独立斗争中的团结。华盛顿采纳了她的意见[1] [6] 。 贝特西罗斯将第一面星条旗赠送给华盛顿
1775年4月,北美十三州人民爆发了反抗英国殖民统治的民族独立战争。在战争开始前,北美十三州使用的旗帜是英国的国旗;12月,随着独立战争的进展,十三州成立起来的各地反英民兵组织在第二届大陆会议的一次会议上作出决定,各民兵组织和各州都同使用统一的:“大联合旗”[7] 。 美国国旗前身—大联合旗
1776年6月14日,第二次大陆会议批准星条旗为美利坚合众国的正式国旗[1] 。 1776年6月14日美国国旗(1颗星)
1777年6月14日,美利坚合众国第一面国旗(13颗星)诞生,所以每年的6月14日是美利坚合众国的国旗日。 1777年正式使用的美国国旗(13星)
1791年和1792年,费蒙特州和肯塔基州先后加入美利坚合众国联邦。
1794年1月13日,乔治·华盛顿总统签署了关于调整美国国旗设计方案的法令。此后,美国国旗上增加了两颗星和两道横条,共有15颗星和15道横条,标志着佛蒙特州和肯塔基州正式成为美联邦的一部分。[8] 1795年使用的美国国旗(15星)
1817年12月,“依据法令,从明年7月4日开始,美利坚合众国的国旗横条数固定为13条,颜色为红白相间,22颗蓝底白星则代表联邦。”法令还规定,“旗上的星数要和联邦的州数相一致,新州加入后,增加的新星的生效时间是次年的7月4日。”
1818年,美利坚合众国诗人弗朗西斯科为美利坚合众国写了名为《星条旗》的国歌,从此,美利坚合众国国旗就被称为“星条旗”[1] 。 1818年使用的美国国旗(20星)
1876年,美利坚合众国国庆一百周年纪念活动中,全美范围内出现了第一次规模盛大的国旗纪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