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拼音:hú běi shěng guó jiā shuì wù jú)有15个行政处室、1个直属机构和5个事业单位。湖北省国税系统实行垂直管理的组织体系,省国家税务局下辖17个市州局、110个县(市区)局和 366个基层分局。目前,湖北省可用财力中来自国税的收入已占三分之二。[4]
一、总体情况
2008年,全省国税系统共完成税收收入809.9亿元,增长19.2%,增收130.3亿元,超年初计划25.6亿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79.1亿元,增长21.7%,增收32亿元,超年初计划8.8亿元。分税种看,增值税完成431.3亿元,增长14.1%,增收53.4亿元;消费税完成132.9亿元,增长21.5%,增收23.6亿元;企业所得税完成209.8亿元,增长34.5%,增收53.8亿元;个人储蓄利息所得税完成9.8亿元,下降39.1%,减收6.3亿元;车辆购置税完成26.1亿元,增长29.2%,增收5.9亿元。
2008年,湖北省国税收入总体完成情况较好,主要表现在:
(一)总量贡献突出。体现在:一是不断实现突破。全省国税收入规模突破800亿元,达到809.9亿元,迈上历史新台阶;企业所得税突破200亿元,达到209.8亿元,占全省国税收入比重为25.9%,比重进一步提高;中央级税收突破600亿元,达到630.8亿元,其中车辆购置税突破25亿元,达到26.1亿元;全省国税收入增收额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四年国税收入增收突破100亿,达到130.3亿元,增收额创历史新高,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收32亿元,也创造了新的历史。二是地方财力增加。全省国税系统提供的地方一般完成179.1亿元,同比增加32亿元。“两税”中央返还收入在2007年109.07亿元的基础上增加5.27亿元,达到114.34亿元。全省国税系统地方实得财力292.34亿元,增收36.97亿元。全省车辆购置税完成26.1亿元,为中央划拨到我省的交通建设资金奠定了基础。前十个月交通部划拨我省交通建设资金达30亿元。三是比重不断提升。全省国税系统提供的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占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比重25.1%,占全省国税收入比重22.1%,分别比上年提高0.3和0.5个百分点;全省国税收入占全国国税收入比重为2.52%,比上年提高0.12个百分点。2008年全省国税收入宏观税负为7.64%,比上年提高0.21个百分点。
(二)增幅高位运行。体现在:一是税收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国税收入增长19.2%,高于13.7%的全国国税收入平均增幅5.5个百分点。从税收增幅排位来看,我省国税收入增幅在31个省市中排在第15位,而2007年排在第27位。七月份以来我省国税收入平均增幅超过全国国税收入平均增幅,7-12月份我省国税收入增幅为:23%、11%、10.2%、15.8、-3.4%、8.6%,而全国国税收入平均增幅分别是:15.1%、-0.3%、-8.2%、2%、-14.3%、-13.3%。二是地方收入增幅高于中央收入增幅。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21.7%,高于18.5%的中央级收入增收到3.2个百分点,我省国税收入增幅在中部六省中排第二位,低于山西(30.3%)、高于安徽(18.7%),江西(18.1%)、河南(15.6%)和湖南(12.8%)。三是税收增幅连续第五年高幅增长。2004-2008年我省国税收入分别增长27.4%、28.5%、22.1%、21.7%和19.2%,税收增幅连续第五年实现高幅增长,年均增长24.6%。应该说明的是,2008年的数据,还在落实了增值税扩抵26.2亿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下调8个百分点所得税减收30亿元、个人储蓄利息所得税调整减收6.3亿元后实现的。如果按可比口径计算,全省国税收入增幅在28%以上,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幅 在36%以上。几项减税政策,给企业带去56.2亿元、居民6亿多元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