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者的活动如果离开唯物主义立场和辩证法的方法论,就很难发现“原意”,难免走向虚假和偏颇。解释者往往难以摆脱主观立场和自己形成的“先见”。就一般规律而言,意义和理解的走向不是由被解释对象流向解释者,而是解释者与被解释对象在不断变换自己的社会位置,相互交流意义,相互发生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