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赫"二字在甲骨文中已具有显耀之意,该成语通过叠字强化强调声名显赫的程度。据《诗经·小雅·节南山》记载,"赫赫师尹,民具尔瞻"的表述印证了其在古代汉语中的使用。成语核心语义聚焦于通过"显著盛大"的内涵,构建起对知名度量的具象化表达[1] 。
该成语属于AABC式四字结构,在句子中既可修饰主语(如"赫赫有名的大拳师"),也可独立成句(如"他在司法界赫赫有名")。其语法搭配具有灵活性,既能与"是"字构成判断句式,也可直接作前置定语。现代汉语中仍保持着中性偏褒的感情色彩。
先秦典籍《诗经》的原始出处确立了其经典地位。清代小说《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通过盐商案例,展现了该成语在商业语境中的运用[1] 。晋代《华阳国志·先贤士女》则以否定句式"无赫赫之名",反向印证了成语的语义边界。
当代语境中该成语常见于人物评价(如"赫赫有名的科学家")、机构介绍(如"司法界赫赫有名的事务所")等领域。在语用层面,既能用于正式文书,也可出现在日常对话,但需注意避免与"声名狼藉"等贬义词汇混淆使用[1] 。教学应用中常作为典型例证讲解偏正式成语的结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