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相传为三皇五帝之一的颛顼帝初封之地。 颛顼公园
商代,即有人群聚落。
高阳建邑于战国时期,高阳先后属燕、赵。周安王二十年(前380年),齐伐燕,高阳属齐。周赧王二十年(前295年)燕赵重新划分疆界,易水长城以南属赵,以北属燕,高阳属赵。
秦代,属钜鹿郡。
西汉高祖六年(前201年),始置高阳县,属涿郡;建和至永寿年间(147~157年),置高阳郡,为郡治,县属高阳郡;延熹元年(158年),改属博陵郡;建安末年(215~219年),属河间郡。
三国时期,高阳为魏地,黄初二年(221年),隶属高阳郡。
西晋泰始元年(265年),隶属高阳国。
东晋时期,高阳于建兴四年十二月(317年)1月,被后汉攻占,易国为郡,高阳为郡治,县属郡。从建武元年(317年)至太元二十年(395年),高阳先后被前赵、后赵、前燕、后燕等所据,归属不定。太元二十一年(396年),高阳属北魏,沿置高阳郡,县属郡。
南北朝时期,北魏太和十年(486年),高阳随郡改属瀛州;太和十八年(494年)封高阳王。北齐天保元年(550年)属北齐。北周建德六年(577),属北周。
隋开皇三年(583年),罢高阳郡,县属瀛州,开皇十六年(596),于高阳置蒲州,高阳为州、县治。大业三年(607年),改属河间郡,当年废任丘县,其西南部并入高阳县。
唐武德四年(621年),在高阳置蒲州;贞观元年(627年),废蒲州,高阳先后属瀛州、鄚州、范阳郡;开元十四年(726年),置高阳军,为军治。
五代十国时期,后唐同光元年(923年),于高阳置郡;后晋天福元年(936年),属契丹;后周显德六年(959年),归后周,仍隶属高阳郡。
宋至道三年(997年),改属顺安军,高阳为军治;熙宁六年(1073),降高阳为镇,仍属顺安军。
金天会七年(1129年),置安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