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共3张 logo
为奉行人道、博爱、奉献的原则,鼓励和规范志愿工作者的服务工作活动,推动志愿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促进社会和谐,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协会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组织的名称:中国海洋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义工队
第三条
本队是由中国海洋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正式组织,由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统一指导与管理,隶属于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并面向全院学生纳新的组织。
第四条
义工队所有成员将计入青岛市慈善总会义工总队办公室档案,志愿活动结束后计入义工工时。
第五条
协会将致力于队员知识、道德、思想、修养的提高,弘扬团结协作精神,陆续开展义卖义拍、签字赠书、义诊义演等志愿服务活动。协会队员秉承“奉献有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积极投身志愿服务的行列中,用自己的爱心和责任、青春和智慧,谱写和谐社会建设的新篇章。
第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的所有队员。
第二章 工作范围
第七条
本组织的工作范围:
(一)协助学院统筹开发和整合优化全志愿者工作资源;统一制定志愿者工作发展规划、规章制度;组织志愿者宣传,普及志愿者服务意识,弘扬志愿者文化,探索具有学生特点的志愿者事业发展道路。
(二)扶贫济困救助。组织各种社会活动,扶助弱势群队,力所能及地开展扶贫救济、抚恤工作,开展尊老、扶孤、助残、助医、助学等各类救助活动。
(三)筹募善款。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开展各种形式的募捐活动,为弱势群队提供物质扶助和精神抚慰。
(四)赈灾救助。协助相关单位开展救灾赈济工作;接收、分配、调拨协会内外向本会捐赠的赈灾款物,并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储运、发放救灾物资。
(五)公益援助。参加和推动文化、教育、卫生等领域的志愿者公益援助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者公益活动。
(六) 招募、培训和表彰志愿者;组织、推广志愿者工作;拓展志愿者服务领域,加强志愿者工作研究,对志愿者服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本协会成员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支持促进志愿者事业的发展,加强同其他公益机构的联系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