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七水灾
1959年8月初,台风艾伦(ELLEN)在硫磺岛西南方向海面形成后,继续向西北方向行进,气象局于1959年8月5日0时发布陆上台风警报,但台风经那霸岛东方近海后,转向北远离,气象局在该日12时就解除陆上警报,并未对台湾造成损害。
8月4日开始有一点台风外围环流雨,8月6日在东沙岛近海形成的热带性低气压,艾伦台风转向日本后随着西南气流而来,这个热带性低气压由嘉义布袋登陆,消失于埔里,而在花莲、新港之间形成副低压取代,导致于8月7日至9日连续三日台湾中南部的降雨量高达800至1200公厘,特别是8月7日当天的降雨量已高达500至1000公厘,接近其平均全年降雨量。由于地面积水难以消退,山洪暴发,河川水位高涨决堤,造成空前的大水灾。[3][2]
灾区范围广及13个县市,其中以苗栗县、台中县、南投县、彰化县、云林县、嘉义县及台中市受灾最为严重;实际受灾面积达1365平方公里,受损的农田13余万公顷;受灾居民达30余万人,死亡人数达667人,失踪者408人,受伤者942人;房屋全毁者2万3215户,半毁者1万8754户。[2][3] 八七水灾
在交通方面,铁路、公路严重瘫痪,铁路受损297处,公路高达476处。通讯几乎全部中断,大面积的停电使学校、卫生所、医院等均遭波及,总损失估计在新台币37亿元,占前一年国民所得总值约12%。是台湾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仅次于1999年9月21日九二一大地震的灾难,对当时的台湾造成严重的打击。[2][1]
台湾地区投入上百万的民众参与救灾及重建工作,同时成立临时收容所,而收容所除了公共处所、地势较高的学校,连当时台中的烟厂,也被作为临时收容灾民的地方。另依据《台湾省人民因灾死伤及住屋倒塌救济办法》拨发救济金给灾民,死亡者每人发给1000元、失踪者700元、重伤者500元、住屋全倒者每户400元、半倒者每户200元。蒋介石颁布紧急处份令,增减预算、限制国民消费、开增税捐及发行储蓄卷等,另外,对于与救灾复健有关事宜,也可便宜行事。在开增税捐方面,附增水灾复兴建设捐、营利事业所得税附加15%、综合所得税附加30%、屠宰税附加30%、娱乐税以台北、台中、台南、基隆、高雄等五县市电影票为限,每张戏票加1至2元、宴席税附加30%、地价税与田赋皆附加40%,房屋、证照、货物税等亦附加30%,而公有及私用小客车、电费、电话费、铁公路票价亦一并附加水灾复兴建设捐。在发行储蓄卷方面,八七灾区复兴建设有奖储蓄卷由台湾银行发行,前后共十二期。每张的面额10元,每期开奖,特奖奖金高达40万元,借此募集资金。[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