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西安文理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规范[2] ,校内非专任教师兼任教学任务时需满足以下条件:已获得中级或中级以上的其他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教学经验,在某一方面确有专长,且公开发表过相关研究成果。兼任教师需由学院提出聘请计划,本人递交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负责人许可(必要时需经主管校领导同意),并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方可兼任一门选修课的主讲教师或实验课的指导教师,每周授课量一般不超过4课时。
兼任教师的教学工作需遵循以下规定:
课程范围:仅限担任一门选修课主讲或实验课指导
工作量限制:每周授课不超过4课时
工作优先级:不得因教学任务影响原岗位职责
质量标准:需与专职教师执行相同的课程规范
兼任教师在承担教学任务时需遵循双重原则:
不得因兼任行政或专业技术职务而降低教学标准
需通过学院聘请计划申报、材料审核和单位许可流程,最终由教务处批准后上岗
兼任教师不能因担任教学以外的职务而降低其所授课程的规范化要求和质量标准,也不能因兼课而影响本职工作[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