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著名的“正题、反题、合题”或“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三段式”,反映出的是概念发展的阶段性或“节奏”。依据这个方法,黑格尔逻辑学的每一范畴都是以正题或肯定的形式出现,在其运动过程中这个正题即自我否定,并以反题的形式与自己对立,这就是肯定与否定(或自我否定)的对立,然后是这两个对立概念(正题与反题,或肯定与否定)经过辩证的转化综合成一更高概念,即合题或否定之否定的概念。而这个合题概念又成为进一步发展的基础,成为新的正题,然后又按同样的“正题、反题、合题”的公式发展。这样由最简单的概念形成复杂的概念群,由简单的概念群形成复杂的概念系列,由简单的概念系列形成复杂的但又是统一的概念系统。概念的发展就是这样从直接的、简单的、抽象的概念走向日益复杂的、具体的概念,它浓缩地表达了认识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历程。[1]
具体说来,正题(Thesis)代表事物发展的起始阶段,体现事物的初始状态或肯定性方面,包含着内在矛盾的萌芽,为后续发展提供基础。反题(Antithesis)是对正题的否定和对立,揭示正题的内在矛盾和局限性,代表事物的否定性方面,成为推动发展进程的关键环节。合题(Synthesis)则是对正题和反题的综合统一,既保留了合理因素,又克服了局限性,代表更高层次的发展阶段,同时也可能成为新的正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