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31年,西方逻辑学开始传入中国。
20世纪50、60年代,中共中央党校、中国人民大学、教育部先后举办过逻辑学训练班,在有条件的大学设置了逻辑学专业。
“文革”期间,大学的逻辑教研室(组)都被撤销,学校里的逻辑课被取消,专业队伍被解散。[2]
1978年,先后召开了第一次和第二次全国逻辑研讨会。[3]
1983年,中国逻辑学会主办第三次全国逻辑讨论会,讨论中心题目是如何改革中国普通逻辑课程内容和体系。
1992年以后,中国高等学校逻辑学教研遇冷。[4]
1998年,教育部在新修订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把逻辑学列为哲学类三个专业之一,专业代码为010102*,属于哲学类专业。[5]
2012年、2020年版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逻辑学专业代码都是010102,属哲学类。[6] [7]
逻辑学专业教育教学应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培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扎实的逻辑学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理论思维能力和能够运用哲学思维认识、分析理论及现实问题的能力,良好的人文基础和自然科学素养,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宽广的国际视野,良好的人际沟通和社会交往能力,善于合作的团队意识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的专门型或复合型人才[8] 。
培养具备系统的逻辑学基础知识,一定的数学素养以及计算机理论和操作能力,能在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国家机关及企事业管理部门从事逻辑学的教学、科研和应用方面的工作,并能从事计算机科学和语言学的科研和应用方面相关工作的逻辑学高级专门人才[1] 。
学制与学位
基本学制:四年。各高校可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实行弹性学制,允许学生因自主创新创业而延迟毕业,采取的方式包括保留学籍、休学等。专业理论课程学分原则上不低于60学分,总学分应根据各高校规定执行。
授予学位:逻辑学专业学生完成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要求,考核合格,准予毕业。符合规定条件者,可授予哲学学士学位[8] 。
知识要求
学生应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的历史与理论,以及逻辑学领域的专业知识。
学生应掌握逻辑学专业的基础知识,了解中国国内外逻辑学专业的相关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具有相关的人文学科、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8] 。
能力要求
学生应基本具备创造性地学习逻辑学专业知识的能力;具备将所学理论和思维方法用于处理具体问题的实践能力;具备能够以逻辑学思维方式进行理论研究的创新能力;具备较强的专业文献阅读能力和表达能力;具备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