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时代,海南岛与南海诸岛已内属中原王朝。秦末全国战乱,南海郡尉赵佗乘乱兼并3郡建南越(粤)国,海南岛与南海诸岛归南越国管辖。[5]
西汉元鼎六年(前111年),汉武帝派伏波将军路博德、楼船将军杨仆平定南粤之乱,以其地置儋耳、珠崖、南海、苍梧、玉林、合浦、交趾、九真、日南等9个郡,其中儋耳、珠崖二郡在海南岛上[6] 。
三国时代(220年~265年),南海海域属吴国辖。吴王孙权派康泰、朱应出使扶南(今柬埔寨)等国,康、朱二使亲历南海诸岛部分岛屿,并仔细观察“珊瑚洲”[7][8] 。
隋大业三至六年(607年~610年),炀帝派常骏、王君政出使赤土国(今马来半岛泰国东南一带),航程经西沙和南沙群岛西侧,并在海南岛上置珠崖、儋耳、临振(即后代的振州,今三亚市)3郡,南海诸岛归临振郡辖。唐太宗贞观元年(627年),海南设崖州都督府总管崖州(原珠崖郡)、儋州(原儋耳郡)、振州(原临振郡),南海诸岛列入崖州都督府所辖疆域,隶属于振州,正式确立中国对南海诸岛的主权[9] 。
宋代承袭唐代行政建置[10] 。[11]
清朝初期,朝廷对南海诸岛及从事渔业生产的南海渔民,派遣水师巡视,保境安民。顺治年间(1644年~1661年),清政府在琼州设镇标右营,驻海口,督隶水军战船,于所部海面分汛防守[12][13][14] 。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12月1日,内政部重新审定了东沙、西沙、中沙、南沙群岛及其所属各岛、礁、沙、滩名称,正式公布了《南海诸岛新旧名称对照表》,同时再次宣布将东沙、西沙、中沙、南沙群岛划归广东省政府管辖。[15]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政府继续对西南中沙群岛及其海域行使主权。
1959年3月24日,在西沙群岛的永兴岛设置“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东沙群岛办事处”。[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