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制文机构职权范围的不同,大事记可以分为:
世界大事记;
全国大事记;
地区大事记; 大事记
部门大事记;
单位大事记等;
根据制文机构性质的不同,大事记可以分为:
党政组织大事记;
国家行政机关大事记;
社会团体大事记;
企业或事业单位大事记等;
根据记载内容、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
综合性大事记;
专题性大事记;
根据时间跨度的不同,可以分为:
古今大事记;
断代大事记;
年度大事记;
季度大事记;
每月大事记;
每旬大事记;
每周大事记;
每日大事记等。
大事记的格式单一、固定,由标题和主体两部分组成。
主要有这样几种形式:
由制文单位、事由和文种构成,如《中国医学大事记》;
由制文单位和文种构成,如《××人民政府大事记》;
由事由和文种构成,如《解放以后中国科技发展大事记》;
由制文单位、时间和文种构成,如《××市人民政府八月份大事记》等。 大事记
一般由时间和事件两部分组成。
时间按年、月、日的顺序依次排列;每件大事年、月、日齐备。对时间不确切的事件,应尽力进行考证,大事记条款,严格按照大事发生的先后顺序排列,先排有确切日期的大事,后排接近准确日期的大事,日期不清者附于月末,月份不清者附于年末。
事件是指重要工作活动和重大事件。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中所产生的重大反响和出现的重大问题;
机构设置、体制变动、重要人事调动等机构和组织变动情况;
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包括内务和外事活动;
上级到该地区、本部门参加重大活动,或检查、指导工作并作出重大决策或重要部署、指示等;
该地区、本部门的重要工作或重大事件等。
(一)属大事、要事的记录范围
1、人事变动事。包括:该地区和本机关批准的主要领导人的任免、调动;本机关所属干部的重要奖励、处分、离休、退休和逝世等事。 大事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