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县人民法院位于县城北入城口,成立于1952年,实有在编人数118人,其中副科级以上54人,科员以下人员49人。有研究生学历7人,本科学历81人(其中法律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47人),占总人数的72.2%;有专科学历14人,占总人数的13.7%。法院队伍呈现出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的特点。
尉氏县人民法院现设有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立案庭、审监庭、行政庭、执行局、政治处、办公室、研究室、行政科、纪检组、监察室、司法技术科、法警队、张市法庭、水坡法庭、大马法庭、洧川法庭、蔡庄法庭22个机构。
多年来,尉氏法院坚持改革创新,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审判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多项工作走在了全市的前列。在社会矛盾化解方面,先后推出了由立案阶段的诉前调解、诉前财产保全的和解、执行立案前的执行督促三项工作机制构成的“诉前和解三种机制”;由法官助理庭前调解、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律师主持和解构成的“庭前和解三项制度”,近年以来,尉氏法院通过调解和解工作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
因工作成绩比较突出,近年来,先后获得了省级文明单位、全省优秀基层法院、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多项工作被省高院评为先进单位和集体。2012年,我院综合工作绩效考核在全省法院排名第2位,其中案件质效排名第11位,群众满意度排名第13位,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一等功。2013年我院综合工作绩效考核在全省排名第3位,群众满意度排名第13位,其中对院长工作评价排名位居全省第一位。
2020年3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尉氏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团队李庆军式十佳办案团队。[1]
尉氏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