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经济学家厉以宁的解释,社会分配可以分成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以竞争为动力的分配,即根据能力大小决定收入多寡;第二层次是以公平为原则的分配,即通过社会保障、社会福利进行再分配;第三层次是以道德为动力的分配,即有钱人自愿把钱分给穷人,也就是慈善事业。(编按:厉以宁的此番讲述出自《国际先驱导报》,见2004年3月30日)可见,慈善事业是以社会成员的慈善心为其道德基础,以社会成员自愿捐献的款物为其经济基础。 东华三院是香港著名的慈善机构
换言之,慈善事业是从慈爱和善意的道德层面出发,通过实际的自愿捐赠等行为和举动,对社会的物质财富进行第三次分配。因此,慈善事业也可以说是物质文明、制度文明与精神文明的综合体现。它无疑是社会一定利益的调节器,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它既起着安老助孤、扶贫济困的作用;同时又起着疏理社会人际关系、缓解社会矛盾、稳定社会秩序的作用,具有深远的传统性和广泛的群众性与社会性。
与世界各国相比较,中国慈善事业具有如下特色:
1、慈善思想源远流长;
2、慈善活动与上层建筑的关系密切;
3、近代慈善事业受西方影响而发展;
4、当代的慈善事业起步晚。
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倡行与发展慈善事业的国家。与之相应的是,其慈善思想也源远流长。先秦诸子百家与随后的佛家、道家都对慈善有过精辟的阐述。譬如,儒家讲“仁爱”,佛教讲“慈悲”,道教讲“积德”,墨家讲“兼爱”,各流各派虽在表述上不尽相同,然义理相近,都蕴含着救人济世、福利为民以及人类共通的人道理念和道德准则。
在中国,许多的慈善活动都是在官方的主导下进行的。为此,政府还特别制定了慈善制度和设置了许多的慈善机构。譬如,隋唐时期的仓禀制度,两宋时期的福田院和居养院、安济坊和惠民药局、明清时期的养济院和普济堂。
中国近代慈善事业的兴起,是以西方教会慈善活动的介入以及中西慈善文化的冲突和融汇为其标志的。中国传统的慈善事业在近代激烈跌宕的社会变迁进程中,自然而然发生了嬗变,由旧趋新,兼纳中西,最终形成了顺应时代要求,又具有崭新内涵的慈善事业。
新中国建立后,由于受极“左”思潮和“文化大革命”的影响,慈善事业被当做“旧社会统治阶级麻痹人民的装饰品”而屡遭批判。慈善事业由此便陷入停滞,以至销声匿迹长达近30年之久。中国当代的慈善事业是在20世纪80年代初复兴与发展起来的,并还受到了一定的阻力。因此它起步晚,发展比较落后。并且是在政府的扶持下兴办,采用的是官办或半官办的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