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简称闽,最早出自《山海经》第十卷海内南经:“闽在海中,其西北有山。一曰闽中山在海中。三天子鄣山在闽西海北。一曰在海中。” 先秦时属百越之闽越。在《禹贡》中属扬州,在周朝为七闽地。在春秋以后为闽越国。秦南平百越,置闽中郡。 闽越王无诸
汉高祖五年(前202),承认驺无诸为闽越王于此。汉惠帝三年(前193),分闽越地,封驺摇为东海王。建元六年(前135),封驺无诸孙驺丑为闽繇王,复封余善为东越王,元鼎五年(前112),闽越国叛乱,汉武帝率军平息,并以其地险阻,故迁闽越人于江淮流域,而福建隶属于会稽南部都尉管辖。
闽越国北迁之后,自汉始元二年(前85)汉承认冶县、置东部都尉开始,中经东部都尉从冶县迁到章安(回浦),留下候官管理冶县,隶属于会稽郡,到设立南部都尉,再到建安十二年(207)正式成立建安郡止,福建都在王朝军事管制之下。[7]
三国时属吴国,设建安郡,辖建安、南平、将乐、建平(建阳)、东平县(松溪)、昭武、吴兴(浦城)以及候官、东安(南安、同安)共9县。
西晋太康三年(282),拆建安郡为建安、晋安两郡,到梁天监年间(502~519),又从晋安郡分出一个梁安郡,辖兴化、泉、漳等地。自晋宋至齐梁,福建初属于扬州,至普通六年(525),福建属下的建安、晋安、南安三郡又归东扬州管辖。陈朝永定时(557~559),陈武帝为羁縻陈宝应而设闽州,这是福建历史上第一个省级建制。州治设在晋安(今福州),下领建、晋、南三郡。天嘉六年(565),闽州罢,还属东扬州。 共13张 东亚文化之都——泉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