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肝炎、脱发症、白细胞减少症等。
口服:50毫克/次,3次/日。
不良反应轻微,偶见恶心、呕吐、口干、胃痛,大便干燥等。患者能耐受,不影响继续治疗。
本品若有潮解,变色,不得使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慎用。儿童和老年患者用药酌减。
(说明:上述内容仅作为介绍,药物使用必须经正规医院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本品为L-3,3’-二硫双(2-氨基丙酸),按干燥品计算,含C6H12N2O4S2不得少于98.5%。
本品为白色结晶或结晶性粉末。
本品在水或乙醇中几乎不溶,在稀盐酸或氢氧化钠试液中溶解。
比旋度
取本品,精密称定,加1mol/L盐酸溶液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20mg的溶液,依法测定(通则0621),比旋度为-215°至-230°。
1、取本品与胱氨酸对照品各适量,分别加2%氨溶液溶解并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10mg的溶液,作为供试品溶液与对照品溶液。照其他氨基酸项下的方法试验,供试品溶液所显主斑点的位置和颜色应与对照品溶液的主斑点相同。
2、本品的红外光吸收图谱应与对照的图谱(光谱集1036图)一致 。
酸度
取本品1.0g,加水100mL,充分振摇,依法测定(通则0631),pH值应为5.0~6.5。
溶液的透光率
取本品1.0g,加1mol/L盐酸溶液20mL溶解后,照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通则0401),在430nm的波长处测定透光率,不得低于98.0%。
氯化物
取本品0.50g,加稀硝酸10mL溶解后,加水使成50mL,分取25mL,依法检查(通则0801),与标准氯化钠溶液5.0mL制成的对照液比较,不得更浓(0.02%)。
硫酸盐
取本品0.70g,加稀盐酸5mL振摇使溶解,加水使成40mL,依法检查(通则0802),与标准硫酸钾溶液1.4mL加稀盐酸5mL制成的对照液比较,不得更浓(0.02%)。
其他氨基酸
照薄层色谱法(通则0502)试验。
供试品溶液:取本品适量,加2%氨溶液溶解并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10mg的溶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