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院校,目标是培养具备各专业知识,能从事各专业门类教育和实践的人才。艺术院校专业课的考试都是由各个高校自主命题的,部分学校有一定的考前培训辅导班。其招生工作是由各个学校在教育部的指导下自主进行的,考试内容和时间是由学校自主决定的。
截至2020年,艺术类普通高等院校共104所,其中本科50所,专科54所(不包括归类为其他院校类型的本科艺术性质院校、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院校以及港澳台艺术院校);
本科中公立院校36所;民办本科院校12所;民办本科独立院校2所。[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