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原隶属于文学门类,2011年独立为第13个学科门类,下设5个一级学科。2023年版专业目录调整后,艺术学门类包含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5个一级学科和56种专业,其中6种为特设专业[2] [4] 。
根据2024年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艺术类招生专业分为5大类[2] [4] :
艺术学理论类:艺术史论
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
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录音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
美术学类: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
设计学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
截至2023年,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对全国高校艺术类学科进行评估。评估覆盖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5个专业类,按前70%学科分9档公布,涉及513个单位的7449个学科[3] 。
2024年艺考改革实施以下措施[4] :
加强省级统考,覆盖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美术学类、设计学类等5个专业类[4]
提高文化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
严格控制校考范围,仅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高的院校可组织校考
艺术学研究生教育同步调整,2022年起专业学位类别增至6个,并开设博士层次[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