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侃尝出游,见人持一把未熟稻,侃问:“用此何为?”人云:“行道所见,聊取之耳。”侃大怒诘曰:“汝既不田,而戏贼人稻!”执而鞭之。是以百姓勤于农植,家给人足。(选自《资治通鉴》)
陶侃曾经外出巡游,看到一个人拿着一把没熟的稻穗,陶侃问:“拿这些东西干什么?”那人说:“我走在路上看见的,随便取来玩玩罢了。”陶侃非常生气地对他说:“你既然不种田,竟然还破坏农民的庄稼!”于是陶侃就把那人抓起来用鞭子打。因此老百姓都勤恳耕种,家家生活宽裕,人人丰衣足食。[1]
(1)尝:曾经。
(2)出:外出。
(3)持:拿着。
(4)何为:即“为何”,疑问代词作宾语,宾语前置。指干什么。
(5)云:说。
(6)聊:随便。
(7)耳:罢了。
(8)汝:你。
(9)不田:不种田。田:名词作动词,种田。
(10)贼:毁害,毁坏,损害,伤害。
(11)执:抓住。
(12)鞭:名词作动词,抽打。
(13)是以:因此。
(14)勤于农植:即“于农植勤”,对农业肯下苦力。
(15)给:富裕,足,丰足。
(16)足:足够。
(17)聊取之耳:随便取来玩玩罢了。
(18)汝既不田:你既不努力种田。
(19)戏贼人稻:为了游戏而破坏农民的庄稼。
(20)陶侃:史称陶侃为荆州刺史,在所辖的长江中游地区,甚至“道不拾遗”。这显然与他的爱惜民力,重视生产有关。
(21)出:外出。
(22)执而鞭之 ,而:表顺承。
这个故事体现了陶侃珍惜粮食,珍惜劳动成果,正直、重视农耕,爱护农业生产,保护农民利益的品质。
节俭是中华名族的优良传统。珍惜劳动果实,则是农民辛勤劳动的尊重。陶侃用他的实际行动传承了这一美德,并因此换来了一方百姓的丰衣足食。作为青少年,我们更应该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更应该珍惜粮食。
作者对陶侃态度是赞扬,表现了陶侃爱民如子,珍惜粮食和人民的劳动成果,正直的特点。
本文表现了陶侃怎样的思想品格?
答:本文表现了陶侃重视农耕,爱护农业生产,关心爱护农民的思想品格。
仕途艰难
陶侃(259年—334年7月30日),字士行,汉族,原籍东晋鄱阳郡(今江西波阳县东北)人,后迁居庐江郡寻阳县(今江西九江),东晋著名的军事家。陶侃的先辈,史书上记载不详。其父陶丹,是吴国的边将,官至扬武将军。扬武,系杂号,地位不高。陶侃先世无显赫仕宦可以溯记,年轻时又当过寻阳的“鱼梁吏”,说明其家属于“寒门”这类社会地位很低的阶层。晋灭吴后,中原人称江南人为“亡国之余”,江东士族在政治上也受到中原士族的排抑。像陶侃这样。陶侃曾被人骂为“溪狗”,史书上也说他“俗异诸华”。余嘉锡先生对此曾专门有过讨论,云:“南朝士夫呼江右人为傒狗,犹之呼北人为伧父,皆轻诋之辞”,又云:“永嘉丧乱,幽、冀、青、并、兖州及徐州之淮北流民相率过淮,亦有过江者……吴人薄之,亦呼‘伧楚’。别目九江、豫章诸楚人谓‘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