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朝廷募集民工在潮沟(后改称减河、双台子河)南岸修筑两座烽火台,用于军事了望和传递信息,双台子因此得名。 共10张 双台子区风光
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盘山厅从盘蛇驿迁至双台子。
民国二年(1913年),盘山厅改称盘山县,县知事公署设于双台子。民国十八年(1929年),县知事公署改称县政府,双台子仍是县政府驻地。民国二十年(1931年)12月,日本侵略军进犯并占据了盘山。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伪锦州省发布《街村设置规定》,实行街、村制,双台子更名为盘山街。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10月,盘山县民主政府将盘山街更名为城厢区。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国民党政府将城厢区更名为盘山镇。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随着盘山县行政区划变动,改乡、保、牌制为区、村制,盘山镇改称双台子区。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4月,仍设盘山镇。
1951年2月,双台子区改称第一区。
1953年,重设盘山镇,初为村级镇,后将村级镇改为区级镇。
1958年10月,盘山镇撤销,与渤海乡合并,成立渤海人民公社。
1959年1月,原盘山镇从渤海人民公社划出,成立燎原人民公社。后撤销燎原人民公社,恢复盘山镇建制。
1968年7月1日,成立盘山镇革命委员会,直属盘锦垦区革命委员会。
1970年,盘山镇重归盘山区辖。
1973年,盘山镇划归盘锦地区直辖。
1975年12月,经营口市革命委员会批准,盘山镇(科级)升格为副县级镇。
1980年9月,盘山镇革命委员会撤销,成立盘山镇人民政府。
1984年6月5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盘山县,设立辽宁省辖盘锦市。
1985年10月11日,盘山镇人民政府撤销。同年12月22日,成立盘山区人民政府。
1986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盘山区更名为双台子区,从1987年1月1日正式启用双台子区名称。[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