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大屿岛是首批“福建省最具特色的20个魅力海岛”之一,面积约22.1公顷,岸线长约2.7千米,植被发育良好,周边海岸以基岩—砂砾质滩为主,海蚀地貌发育奇特。海岛中部有南北两片大面积沙滩,沙质细软、洁净。但是,其周边海岸随处可见的海漂垃圾、海岛侵蚀严重、岸坡坍塌,大屿岛的面积从上世纪90年代的33公顷变成了22公顷,足足减少了1/3。[1][2]
我省为了贯彻国家海洋局海岛保护与整治修复政策以及“百姓富、生态美”的战略目标,积极探索绿色、环保、低碳、节能的海岛开发与保护模式,寻找海岛生态保护与开发利用建设的平衡点,引导新能源、新材料、新技术在海岛开发、经济社会建设中的应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示范的“试验田”,对全省无居民海岛的保护与开发引领示范带动作用。[2] 共13张 大屿岛
2023年12月,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福建省发现,平潭综合实验区在未取得海岛使用权证情况下,于2015年对大屿岛实施开发。陆续建设基地用房及配套设施等建筑物,并配套建设1000吨级码头、环岛栈道、观景台等设施。[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