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参于起草工商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 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主管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法核定登记注册企业的名称,确认经营资格,核发营业执照,对其登记注册事项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三)组织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商业欺诈以及流通领域的走 私贩私和传销、变相传销行为以及其它经济违法违章案件。
(四)组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受理消费者申诉,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组织查处市场经营活动中的经销掺假及假冒产品行为。
(五)依法监督管理各类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网络经营行为;参与监督管理生产要素市场。
(六)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指导驰名商标的认定申请,指导商标代理机构工作。
(七)依法监督管理广告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指导广告审查机构的工作。
(八)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会同行业管理部门制定合同示范文本,监督管理消费类合同格式条款,组织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违章活动。
(九)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以及有关中介服务机构。
(十)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依法参与对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
(十一)依法对企业名称、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商业秘密、商标等实施监督管理和综合保护。
(十二)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太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杏花岭分局五一路工商行政管理所
崔燕:局长,主持市局全面工作。[1]
李国祥:党组书记,分管企业监督管理处、私营企业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老干部管理处、协管人事教育处。
陈广龙:党组成员、常务副局长,分管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处、广告协会。
任建国: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分管纪检监察室、办公室、交安委。
赵 勇: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市场规范管理处、经济检查处、经纪人管理处。
郭建新: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消保处、信用办。
刘五棉:党组成员、正处调研员、机关党委副书记,分管机关党务办公室、工商企业培训、分管企业注册登记。
侯国防:市局党组成员,民营区党组书记,局长,负责民营区工商局全面工作。
胡二生:副局长,法制处、合同监督管理处。
(1)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局机关的日常政务;负责全局性计划、总结、报告等重要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档案、信访、机要、保密、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安全保卫、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组织承办全局性及本系统的会议;承担协调全局性的调研工作,研究工商行政管理的有关政策;负责市人大、市政协和市人民政府批转的有关质询的答复和处理;负责本系统的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管理和物资装备工作;负责本系统的统计、宣传、信息和办公自动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