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文区古属东夷文化的发祥地。远在五千年前就有人类在此居住,记载有原始社会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遗址。
夏,属三寿国。
商,属莱国。
周,为齐国属地。
秦,属胶东郡(一说齐郡)。
汉,属青州北海郡胶东国。
晋,改属齐郡。
隋开皇十六年(596年),分北海郡置潍州。大业三年(607年),州废,复置北海郡。
唐武德二年(619年),复置潍州。
明洪武十年(1377年)潍州降为县,属莱州府。潍县之名由此确定,并一直沿用。
民国建立后,民国三年(1914年),裁府,县属胶东道。民国十四年(1925年),改属莱胶道。民国十六年(1927年),裁道直属山东省。1948年,潍县解放,成立潍坊特别市(省直辖)。1949年6月,潍坊特别市改称潍坊市,仍为省辖市。
1950年,撤销潍坊市。1951年,重建潍坊市,为县级市,隶属昌潍专区(先后沿革为昌潍地区和潍坊地区)。1983年10月,撤销潍坊地区和县级潍坊市,改设地级潍坊市,实行市管县体制。市区设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1994年以白浪河为界将原潍城区划分成两个区,河东设立奎文区,河西为潍城区。[1]
1994年8月16日,设置奎文区。原潍城区白浪河以东的东关、东园、院校、新城4个街道,大虞、廿里堡、梨园3个镇和军埠口镇的刘家沙窝、李家沙窝、南家、郭家、孙吕家、高家涧头院、武家涧头院7个村及寒亭区郭家官庄镇的李家朱茂、杜家朱茂、玄家朱茂、辛庄、王家谭里、小南谭、西金马、东金蔴、韩家谭里9个村划归奎文区。
1994年12月9日,经潍坊市政府批准,奎文区由原来的7处街道(镇)调整为9处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