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轰炸机诞生之日起,各个武器大国都在想像可以得到一种载弹量大,航速高,航程远还不容易被敌人发现的轰炸机来作为杀手锏做到“一剑封喉”。而战略轰炸机也以此为目标经过多年的发展,最终达到了目前的水平。[4]
飞机作为军用是从侦察开始的,空中侦察的作用是无可置疑的,在侦察飞行中,顺便甩几颗手榴弹或迫击炮弹就成了“轰炸机”的开端。
第一次世界大战的中期(1915年)已出现了专门研制的轰炸机,它就是沙俄的一种重型四发轰炸机,称西科尔斯基“伊利亚·穆罗梅茨”Ⅱ型,由波罗的海铁路工厂研制。该机起飞重量4 590千克,可载炸弹520千克,乘员7名,每台发动机功率110千瓦(150马力)。另一种是意大利的“卡普罗尼Ca32”型三发轰炸机,由卡普罗尼航空工程公司研制,起飞重量3 300千克,可载炸弹850千克,乘员4名,每台发动机功率73.5千瓦(100马力)。但真正开始用飞机专门轰炸特定目标的是德国人,1917年德国对伦敦和英格兰南部的持续轰炸,特别是夜间轰炸,开创了一个残酷杀伤平民百姓的先例,并引起英国后来的报复。从此也就有了“战略轰炸机”的称谓。
二战前夕,远程轰炸机受到重视的程度在各国是不同的。英国一贯重视轰炸机的研制,因此先后有“c”(Halifax)、“兰开斯特”(Lancaster,)等优秀机型参战。美国在二战开始时军用飞机性能落后,由于有强大的工业和技术基础,后期才大量出现一流的作战飞机。美国远程轰炸机最有名的是B-17、B-24和B-29(B-29轰炸机是曾轰炸日本广岛、长崎的美军轰炸机)。前苏联对远程轰炸机的作用则有不同看法,加上工业基础的关系,优先发展战斗机是适合国情的。1932~1937年生产的TB-3型共装备818架。1949年的别-8四发轰炸机,起飞重量32吨,载弹2吨,航程4700千米,则只生产了79架。德国一贯只重视战术轰炸机,特别“迷信”俯冲轰炸机,在批生产的轰炸机系列中根本没有远程轰炸机的位置,也不支持研制。所以当征服大部分欧洲后,需要从空中攻击英国和空袭原苏联时,特别是需要轰炸已搬迁到乌拉尔山区的原苏联军工厂时才发现没有可用的武器,而这时已经晚了。日本也有类似情况,但不是不想研制而是受技术力量和财力所限。1943年开始发展的G8N1型“连山”四发重轰炸机,大小、性能和布局都与B-17相似,航程为3950千米,载弹2~3吨,到投降时只试制了4架,并且尚未全部试飞。截止2019年,地球上共有三个拥有轰炸机的国家:美国、俄罗斯、中国(现役轰-6)。[3] B-17轰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