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创业协会
8年来,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下,协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以创业带动就业的一系列政策精神,积极开展就业促进和创业扶持工作。先后通过开展工商税务知识、人力资源管理等企业培训、创建创业孵化基地,举办创业文化精品展、创业交流沙龙会、创业文化节,组织协会内部同行经验交流、组织会员到广州、深圳及香港等地进行学习交流考察、创业文化社区巡展等活动服务企业发展。由于工作突出,2009年被广东省中小企业局评为“广东省中小企业市场开拓服务机构示范单位”。2009年底,协会与韶关市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合作,开始面向社会举办免费创业培训班,共举办SIYB创业培训班39期,培训1172人,实现成功创业215人,累计带动就业1500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是全市性的群众组织,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
第二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立足韶关经济建设,为创业者的学习成长和事业发展服务,引导和带动更多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以创业促就业,为全市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多做贡献。
第三条 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社团登记管理机关韶关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为SYB创业培训提供后续服务,为中小型民营企业提供经营管理等方面咨询服务的机构。
第四条 韶关市创业协会的工作任务是:
(一)、引导会员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培养树立良好的思想品德,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
(二)、组织会员对创业和企业经营管理中遇到的问题提供专家咨询和帮助,开展经验交流和理论研讨活动;
(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培训活动,包括提高企业家素质的专题讲座和企业员工培训,帮助会员提高创业意识、创业能力,提高经济管理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
(四)、发掘、表彰、宣传优秀创业者典型,促进创业者队伍的成长;
(五)、举办各类活动,帮助会员及时获取有关经济信息,促进会员之间进行经济协作;达到信息共享、资源共享;
(六)、沟通会员与政府部门、科研院校的联系,为会员提供政策、法律、财务、信息、技术、资金等服务;
(七)、组织会员与其他省市创业者的合作交流;
(八)、提供创业项目;
(九)、提供互助基金,扶持创业成功和企业成长
(十)、反映会员意愿,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 会员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第六条 本协会同意后,即获得会员资格。